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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運六氣,簡稱運氣,又稱運氣學說,為古人研究氣候變化與疾病關係的一門學問。方法為運用陰陽五行生剋制化理論,以干支系統進行演繹,總結人在宇宙中的生理、病理變化。運氣學說為一綜合學科,其範圍涵蓋古代天文學氣象學物候學地理學,屬於醫學氣象學時間醫學的範疇。
內容包括五運與六氣,運與氣又有主、客之分,推算時需互相參照,並綜合當年物候才能準確推估疾病的發病規律。

意義

  1. 統一氣候變化與自然界的生物非生物現象。古人認為天地間的陰陽變化形成四季,春暖,夏熱,秋涼,冬寒是陰陽消長衰退的結果。因此自然界的變化,如植物的生長、開花、結實,候鳥的來往,以及下雪、打雷、河凍,均能反映陰陽變化的過程。藉由觀察某特定時刻自然界的生物與非生物現象,能得知該階段陰陽的變化情形。如此便用陰陽將四季的晴雨寒暑、植物的生長榮枯、動物的往來生息統一。
  2. 統一氣候變化與發病。運氣學說認為人處在天地之間,天地間的變化影響所有的生命活動。《素問‧生氣通天論》:「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,本於陰陽。天地之間,六合之內,其氣九州九竅、五藏、十二節,皆通乎天氣。」。因此氣候正常,人體內的陰陽平衡也正常;氣候異常,人體內的陰陽平衡也隨之而紊亂。因此研究氣候變化能推測疾病的發生,較早地採取預防措施。
  3. 統一氣候變化與自然用藥。氣候變化能影響疾病的發病規律、傳變預後,使某些類型的病症發病機會較高,或是該年疾病偏向某種病機,如多挾溼邪。針對此種規律投以相應藥物,往往能獲得較好的療效。

五運

  • 五運包括木運、火運、土運、金運、水運,表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行之氣在天地陰陽中的運行變化。五運代表不同節令的氣候特徵,因此五運是探索一年五個季節變化的運行規律。
  • 五運與五季的配對關係為春溫屬木,夏熱屬火,長夏溼屬土,秋涼屬金,冬寒屬水。
  • 五運又可細分為歲運、主運、客運。

十干化運

十干化運為運氣學說中將天干與五行相配的一種方法。推算五運須先得知該年年干,而十天干對應五運關係為甲己屬土,乙庚屬金,丙辛屬水,丁壬屬木,戊癸屬火。[1]

歲運

  • 歲運統管全年五運之氣,可反映全年的氣候特徵及發病規律。因歲運居天地之中,氣交之分,隨天氣地氣的運動而先行升降,故又稱中運。[2]因其通紀一年,又稱大運。[3]

太過不及

  • 太過表主歲的運氣旺盛而有餘,不及表主歲的運氣衰少而不足。
  • 甲丙戊庚壬為陽干,主歲運的有餘;乙丁己辛癸為陰干,主歲運的不足。因此逢甲年歲運為土運太過,乙年金運不及,丙年水運太過,丁年木運不及,戊年火運太過,己年土運不及,庚年金運太過,辛年水運不及,壬年木運太過,癸年火運不及。

特徵

  1. 太過與不及每年輪轉,若今年火運太過則明年土運不及,後年金運太過。
  2. 太過是運本身的氣盛,不及是運本身的氣衰,不能抵禦克制之氣。
  3. 凡屬太過之年,各運之氣均在大寒節前十三日交運,不及之年,各運之氣均在大寒節後十三日交運。[4][5]

主運

  • 主運指五運之氣分別主管一年五時的運。
  • 全年分作五步,每一步運各主一時,各主七十三天零五刻。始於木運,而火運,而土運,而金運,終於水運,按五行相生次序運行。年年如此,固定不變。各年主運交司時刻如下:
子、辰、申年 丑、巳、酉年
初運大寒日寅初初刻起
二運春分後十三日寅正一刻起
三運芒種後十日卯初二刻起
四運處暑後七日卯正三刻起
終運立冬後四日辰初四刻起
初運大寒日巳初初刻起
二運春分後十三日巳正一刻起
三運芒種後十日午初二刻起
四運處暑後七日午正三刻起
終運立冬後四日末初四刻起
寅、午、戌年 卯、未、亥年
初運大寒日申初初刻起
二運春分後十三日申正一刻起
三運芒種後十日酉初二刻起
四運處暑後七日酉正三刻起
終運立冬後四日戌初四刻起
初運大寒日亥初初刻起
二運春分後十三日亥正一刻起
三運芒種後十日子初二刻起
四運處暑後七日子正三刻起
終運立冬後四日丑初四刻起

客運

  • 客運與主運相對而言,因其十年之內年年不同,如客之往來,故名客運。
  • 客運也是主時之運,即每年五步的任一步,同時有一個主運和一個客運共同主持。
  • 推算方法為以當年歲運為初運,依五行太少相生順序,分作五步,行於主運之上,逐年變遷,十年一週期。另需注意,應以一個五行太少相生關係為基本單位,若客運超過羽,則下一步的太少應從初運前推。

六氣

  • 六氣為風、熱、火、溼、燥、寒,概括六種不同氣候,為古人總結長期生活經驗而得。可視為從我國的氣候區劃、氣候特徵來研究氣旋活動的規律
  • 六氣分主氣、客氣,主氣測常,客氣測變。客主加臨則是將主客氣合看,以進一步分析氣候變化及影響。
  • 六氣是氣候變化的本源,三陰三陽是氣候變化的標象。六氣與三陰三陽的關係為風化厥陰,熱化少陰,溼化太陰,火化少陽,燥化陽明,寒化太陽
  • 六氣時至氣至,便為宇宙間的六種正氣;如果化非其時,便為邪氣,即氣象學上的災害性天氣。

十二支化氣

十二支化氣為運氣學說中將地支與五行相配的一種方法。推算六氣須先得知該年年支,而十二地支對應六氣關係為子午少陰君火、丑未太陰溼土、寅申少陽相火、卯酉陽明燥金、辰戌太陽寒水、巳亥厥陰風木。[6]

主氣

  • 主氣主治一年六個季節的正常氣候變化,故稱為主時之氣。因其恆居不變,年年如此。又稱地氣。
  • 將一年二十四節氣分屬於六氣六步之中,主氣一年分六步,一步主四個節氣,即六十天八十七刻半。
六步 六氣 二十四節氣
初之氣 厥陰風木 大寒春分
二之氣 少陰君火 春分到小滿
三之氣 少陽相火 小滿到大暑
四之氣 太陰溼土 大暑到秋分
五之氣 陽明燥金 秋分到小雪
終之氣 太陽寒水 小雪到大寒

客氣

客氣即是在天的三陰三陽之氣,因其運動不息,猶如客之往來,故稱客氣。又稱天氣。欲知客氣時需運用三陰三陽和司天在泉四間氣推算。

三陰三陽

三陰三陽為運氣學說中劃分陰陽的獨特方法。按陰陽氣的多少將陰和陽各分為三。三陰之中厥陰陰氣最少,少陰其次,太陰最盛;三陽之中少陽陽氣最少,陽明其次,太陽最盛。故客氣六氣順序為厥陰風木(一陰)、少陰君火(二陰)、太陰溼土(三陰)、少陽相火(一陽)、陽明燥金(二陽)、太陽寒水(三陽)。

司天在泉

  • 司天之氣、在泉之氣、四間氣為客氣的六步。主歲的氣為司天,位當三之氣。位置與司天相對者為在泉,位當終之氣。四間氣各位在司天與在泉的左右。司天與在泉的左方為左間氣,右方為右間氣。一步一氣,各主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。
  • 每歲客氣始於司天前二位,即在泉的左間,為初之氣。從此向右退行到二之氣,即司天的右間。三之氣即司天本身。四之氣即司天的左間,五之氣即在泉的右間。六之氣,又稱終之氣,即在泉本身。
  • 司天之氣,又稱司天,輪值主司天氣之意,也就是當令的氣候。司天象徵在上,主上半年的氣候變化,即統管初、二、三之氣。又稱歲氣、天氣。
  • 在泉之氣,又稱在泉,統管下半年的氣候,即四、五、終之氣。也是歲氣。又稱地氣。
  • 在泉與司天相對。知道司天便能推知在泉。一陽司天必是一陰在泉,二陽司天必是二陰在泉,三陽司天必是三陰在泉。反之亦然。
  • 客氣與歲支的關係如下表
歲支 司天之氣 在泉之氣
子午年 少陰君火 陽明燥金
丑未年 太陰溼土 太陽寒水
寅申年 少陽相火 厥陰風木
卯酉年 陽明燥金 少陰君火
辰戌年 太陽寒水 太陰溼土
巳亥年 厥陰風木 少陽相火

間氣

  • 間氣是除司天之氣、在泉之氣外,其餘初之氣、二之氣、四之氣、五之氣的統稱。
  • 間氣只能紀步,即一個間氣只管一步(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)。但司天、在泉可共主一歲之氣,而不僅是各主一步。
  • 司天之氣(三之氣)決定之後,即可依據三陰三陽順序來決定各步之間氣。例如:子年(三之氣&司天)為少陰君火(二陰),則(四之氣)為太陰溼土(三陰)、(五之氣)為少陽相火(一陽)、(六之氣&在泉)為陽明燥金(二陽)、(一之氣)為太陽寒水(三陽),(二之氣)為厥陰風木(一陰)。

客主加臨

客主加臨為將每年輪值的客氣加在固定的主氣之上。方法為把司天之氣加於主氣的三之氣上,在泉之氣加於主氣的六之氣上,其餘四間氣則依次相加。

運氣同化

  • 運氣同化就是五運與六氣同類化合。運與氣在六十年變化當中,除互為生克、互為消長,還有二十六年同化關係。此種關係是因運與氣兩者性質相同而產生同一性質的變化。包括木同風化、火同暑熱化、土同溼化、金同燥化、水同寒化。
  • 因歲運有太過不及,歲氣有司天在泉,因而有同天化同地化的差別。其表現類型有天符、歲會、同天符、同歲會、太乙天符五種。在六十年甲子週期中,計有二十六年為運氣同化。
    • 天符:該年歲運之氣與司天之氣的五行屬性相同,包括乙卯年、乙酉年、丙辰年、丙戌年、丁巳年、丁亥年、戊子年、戊午年、己丑年、己未年、戊寅年、戊申年,計十二年。
    • 歲會:該年歲運的五行屬性與歲支的五方正位相同,包括甲辰年、甲戌年、乙酉年、丙子年、丁卯年、戊午年、己丑年、己未年,計八年。
    • 同天符:逢陽干之年,太過的歲運之氣與在泉之氣相合同化,包括甲辰年、甲戌年、庚子年、庚午年、壬寅年、壬申年,計六年。
    • 同歲會:逢陰干之年,不及的歲運之氣與在泉之氣相合同化,包括辛丑年、辛未年、癸卯年、癸巳年、癸酉年、癸亥年,計六年。
    • 太乙天符:既是天符,又是歲會的年份,包括乙酉年、戊午年、己丑年、己未年,計四年。

注釋

  1. 素問五運行大論》:「土主甲己,金主乙庚,水主丙辛,木主丁壬,火主戊癸」
  2. 《素問‧六元正紀大論》:「天氣不足,地氣隨之;地氣不足,天氣隨之。運居其中,而常先也」
  3. 《素問‧天元紀大論》:「甲己之歲,土運統之;乙庚之歲,金運統之;丙辛之歲,水運統之;丁壬之歲,木運統之;戊癸之歲,火運統之。」
  4. 《素問‧氣交變大論》:「太過者先天,不及者後天。」
  5. 《素問‧六元正紀大論》:「運有餘,其先至;運不及,其後至。」
  6. 《素問‧五運行大論》:「子午之上,少陰主之。丑未之上,太陰主之。寅申之上,少陽主之。卯酉之上,陽明主之。辰戌之上,太陽主之。己亥之上,厥陰主之。」

外部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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