繪畫理論的起源:歌德在1807年提出了在音樂理論模式下建立繪畫理論的著名想法;並得到魏瑪文化時期的許多先鋒派藝術家如:保羅·克利等的注重。
從歌德到克利[ | ]
歌德在1807年說過一句著名的話:繪畫缺乏猶如存在於音樂之中那種既定的,公認的理論,在1911年,康定斯基重提歌德的觀點,贊成繪畫需要一個堅實的基礎理論,這個理論應該是圖案後面的音樂模式。並補充說:所有藝術之間均存在着深遠的聯繫,而不只是音樂與繪畫。
音樂與繪畫之間的比較獲得眾多的關注,其中有1920年魏瑪文化期間的先鋒派藝術家們,諸如:保羅.克利等。
結構、語義、修辭[ | ]
比利時的一個著名研究小組 Groupe µ, 發展了一個繪畫研究方法稱作:結構語義修辭,這一方法的目標是檢查任何繪畫手段的格式和審美特徵——通過修辭操作的增補、刪減、置換和換位。
參閱[ | ]
- 美術理論
- 音樂理論
- 符號學
- Music paintings
- Visual semiotics
- Aesthetics of music
- Philosophy of music
參考[ | ]
- Kandinsky [1911] Concerning the Spiritual in Art, chapter The language of form and colour pp. 27–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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